谈恋爱的时候,两个人搬到一起住。房租一人一半,家具一起买的,甚至有人还一起出钱付了辆车的首付。感情好的时候不分你我,分手的时候账就算不清了。结婚离婚有《民法典》管着,什么算共同财产、怎么分,写得明明白白。
但同居不一样。法律对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,没有一套完整的规则。那么问题来了:没领证就住在一起,分手了,钱到底怎么分?
《民法典》第1054条规定,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,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但这条说的是“无效婚姻”的情形,普通的未婚同居不适用。那普通同居参照什么?司法实践中,法院处理同居财产纠纷,最基本的原则就是:谁的财产归谁。你婚前买的房子,写你一个人的名字,分手了还是你的。他婚前买的车,登记在他名下,分手了你开不走。很简单,各回各家,各找各妈。
1.一起买的,怎么分?
麻烦的是两个人共同出资买的东西。比如一起付了房子的首付、一起还了月供,或者共同买了一辆车。这种时候,法院会看两个东西:出资比例和登记情况。如果房子登记在两个人名下,那就是按份共有。分手了,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分。你出了70%,他出了30%,那就按七三开。如果房子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,但另一个人也出了钱,那出钱的一方可以主张返还出资款,或者要求按出资比例享有份额。
→ 关键是留好证据——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当时说好“一起买房”的对话截屏,这些都是你主张权利的依据。
2.日常开销,别想分了
同居期间一起吃饭、逛街、交水电费、出去旅游,这些花了就花了,法律上视为“日常消费”或者“无偿赠与”。分手了,你不可能跟对方说“上周请我吃了顿饭,还我一半”。法院不会支持。同样,逢年过节送的礼物、发的红包,也算赠与,送出去就要不回来了。
3.一个建议:先小人后君子
同居的好处是自由,坏处也是自由——因为没有法律框架兜底,全靠两个人的自觉和契约精神。如果想避免分手后撕破脸,建议大件共同出资时,写个简单的书面协议:谁出了多少钱、份额怎么算、分手了怎么处理。不用找律师起草,自己写清楚、两个人签字、各留一份就行。几百块钱的协议,能省下几万块的官司钱。
最 后:
同居不是结婚,法律不给你“平分家产”的待遇。